分公司清算程序包括什麼
熱門城市:湖南律師 安徽律師 蕪湖律師 貴州律師 江西律師 寧夏律師 雲南律師 山東律師 宿遷律師
公司經營不善可能會面臨着倒閉的可能,那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註銷公司的程序,其中必然會進行對公司的清算。如果是一家公司還擁有自己的分公司,那麼分公司需不需要進行清算程序呢?分公司清算程序又包括哪些呢?本站網站為您總結如下:
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是不需要出具清算報告的,也就不存在清算一説。以下為公司清算程序。
一、破產清算程序
1、破產宣告
破產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2、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由管理人擬訂並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
3、變價
管理人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通過拍賣變價出售破產財產。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4、清償
破產財產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5、終結
公司無財產可供分配或最後分配完結後,管理人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應當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二、非破產清算程序
1、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根據債權人的申報和調查清理公司財產的情況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
(2)制訂清算方案。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之後,清算組應當制訂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
(3)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公司的清算方案,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有限責任公司應交股東會通過。因違法而解散清算的公司,清算方案還要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4)如果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2、了結公司債權、債務
(1)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
(2)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於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儘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
(3)清償公司債務。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於所欠債務,並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註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再次,繳納所欠税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
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a、償還公司債務,一般沒有先後順序,但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
b、在催告債權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
c、在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3、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對於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公司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權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
通過對上文的閲讀,可以瞭解到分公司只是作為總公司的附屬機構,而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所以不需要進行公司清算,也就沒有分公司清算程序。分公司的註銷只需要經過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然後遞交相關材料即可。若您還有其他問題,請諮詢本站網站。
-
增減掛鈎項目是什麼,相關法律規定
一、增減掛鈎項目是什麼增減掛鈎徵收拆遷的項目是指,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二、相關法律規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鄉建設...
-
公司清算留抵進項税務如何處理
一、公司清算留抵進項税務如何處理《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規定:“一般納税人註銷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税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税額也不予以退税。”由於增值税是價外税,增值税留抵税額未納入企業會計損益核算,如果企業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留抵税額...
-
公司解散了股東有後續責任嗎,公司解散需要什麼條件
一、公司解散了股東有後續責任嗎公司解散後進行清算的,如果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沒有投資出資的,沒有後續責任。如果出資不實或者抽逃出資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
-
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須是股東
一、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須是股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為股東。首先明確告訴大家,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肯定是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