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麼?
一、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麼?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組;(二)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財產;(四)接管公司債務;(五)設立清算帳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七)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等等。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現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解散事由以後,依法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的行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因股東會決議解散、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因陷入僵局時解散或者因違法被強制解散時,公司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公司的清算組是指公司出現清算的原因以後依法成立的處理公司債權、債務的組織,公司的清算組是公司清算期間的代表者。
二、公司清算的概念是什麼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時,為終結公司作為當事人的各種法律關係,使公司的法人資格歸於消滅,而對公司未了結的業務、財產及債權債務關係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為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於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即公司基於宣告破產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的清算是負有公司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程序而為的行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確公司清算的義務主體尤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體應為基於對公司的資產享有權益的義務主體。
中國公司法即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公司清算的範圍為公司的出資、資產、債權、債務的審查。公司清算的目的在於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歸於消滅,從而為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公司的終止涉及到眾多利益主體的切身利益,必須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處置和解決。因此,只有在對公司清算後,才能使得相關權利義務得以消滅和轉移,公司才能最終終止。
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為破產清算與非破產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註銷清算報告》。
公司的清算一般由申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在受理之後將會委託專業而的第三方進行清算工作的進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清算並不意味着破產,清算分為破產行清算以及非破產性清算,這還需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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