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法人幹什麼,有什麼規定
股份公司法人依法享有股份公司法人的權利,也需要依法履行股份公司法人應當履行的義務。關於股份公司法人幹什麼這個問題,小編蒐集了一些有關股份公司法人的責任和義務的各種相關材料,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上大家。
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2、股東人數限制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募集。
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
有限責任公司
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4、股份制企業
指三人或三人以上(至少三人)的利益主體,以集股經營的方式自願結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它是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利於強化企業經營管理職能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股份制企業的特徵主要是:
①發行股票,作為股東入股的憑證,一方面藉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
②建立企業內部組織結構,股東代表大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構,總經理主持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具有風險承擔責任,股份制企業的所有權收益分散化,經營風險也隨之由眾多的股東共同分擔;
④具有較強的動力機制,眾多的股東都從利益上去關心企業資產的運行狀況,從而使企業的重大決策趨於優化,使企業發展能夠建立在利益機制的基礎上。
股份公司法人幹什麼,股份公司法人都有哪些責任和義務。公司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時,需要用該公司的所有資產來對其進行責任承擔。一般公司法人在設立股份制企業的時候,需要有兩人以上兩百人以下的發起人才可以。如果大家還有疑問,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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