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股權

股份公司股權質押規定是什麼?

股權3.29W

一、股份公司股權質押規定是什麼?

股份公司股權質押規定是什麼?

股份公司股權質押規定是公司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股權來進行質押從而獲得一定的貸款。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因此可以轉讓的股權才可以質押的,如果需要行使質押權的話,還有《公司法》的限制,《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股權轉讓是需要同意的,如果在實現質押時,需要轉讓股權,這時候就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規定了。

二、股份公司股權質押的條件是什麼?

股份公司股權質押要滿足下列條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出質。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出質。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出質,且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出質。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股份公司股權如果要進行質押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根據法律規定內容來完成具體的流程的。當然了,如果説要想利用公司的股權質押的話,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説發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持有一年之內是不能夠出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