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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發行與承銷

債券上市的條件?

公司債券發行與承銷

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的程序?

1、政府債券

1)由國家或政府主管部門確定發行額和發行條件及方式

2)與經審核並取得認可的承銷機構簽訂承銷合同或採取投標方式承銷

3)實施發售

2、企業債券

1)經周密研究及科學決策後製定發行文件

2)經2/3以董事出席的董事會中半數以上董事決議生效

3)由證券評級機構對債券的信用評級

4)發行人與承銷商談判確定發行債券的總額、發行方式、達成發行條件的協議、確定承銷方式

5)組織承銷團

6)向公眾發售

企業以及公司債券的發行管理

1、企業債券

1)由企業規模、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具有償債能力、經濟效益好且前3年連續盈利境內法人向其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發行額度。其所籌資金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債券包銷或代銷協議。

2、公司債券

1)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上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發行公司債券。

2)發行資格

(1)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且籌集的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尚未募足或已發行的債券及債務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

3)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決議,或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及部門作出發行決定後。須上主管部門審批確定發行規模。

4)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債券包銷或代銷協議。公開發行的公司債面總值超過去人民幣5000萬時,由承銷團承銷。

公司債券發行與承銷不僅僅是體現公司經濟力量的方法,同時可以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調節公司的資金鍊,促進公司的資金流動,是公司的經濟活動更加靈活,具有更多可能性。並且公司債券也是一種較好的投資方式,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