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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清查的範圍是怎樣的

一、財產清查的範圍是怎樣的

財產清查的範圍是怎樣的

財產清查不僅包括實物的清點,而且也包括各種債權、債務等往來款項的查詢核對。另外,財產清查範圍不僅包括存放於本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也包括屬於但未存放於本企業的財產物資(也可以包括存放但不屬於本企業的財產物資)。財產清查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如下:

①貨幣資金的清查,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

②存貨的清查,包括各種材料、在產品、半成品、庫存商品等的清查;

③固定資產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器具、運輸工具等的清查;

④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營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

⑤對金融資產投資的清查,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的清查;

⑥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清查;

⑦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的清查。

二、財產清查的程序是怎樣的

財產清查是一項複雜而又細緻的工作一般包括三個步驟:

1、清查組

財產清查前成立清查組,負責財產清查的組織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實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清查結束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2、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由清查小組負責安排主要包括:會計部門提供的完整、正確會計記錄,財產管理部門將各種手續辦理齊全、將實物整理整齊,並準備有關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記表。

3、進行清查

清查人員按清查組的計劃和要求,進行清查。在清查財產物資時,應有財產物資的保管員在場,並登記盤點表;清查現金,應有出納人員在場,並登記現金盤點報告表;清查銀行存款,應將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核對,並記錄“未達賬項登記表”,必要時還可以到銀行查證;清查債權債務,可通過詢證、函證進行核實,並登記“結算款項核對登記表”。

綜上,財產清查的範圍涵蓋了企業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考慮到人力物力以及時間的關係,選擇其中的一部分進行抽查,但是不管是全面清查還是局部清查,財產清查的程序都是三個步驟,首先成立清查組,其次清查組做好準備工作,對於需要清查的財產進行整理,最後是進行清查,並對清查的結果登記造冊。

標籤:財產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