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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一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長,雖然公司的董事長從表面上來看屬於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但其實多數的普通員工並不清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是怎麼規定的?可以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擁有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始終是相互相依的。在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時候,就意味着必須要承擔這些責任。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是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業/公司承擔因自身過錯而產生的民事責任。

但由於單位違法可能會受到雙重製裁,除了法人的單位責任外,法定代表人作為主管人員也應當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典型的案例如: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產生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1168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4、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依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採用罰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須經院長批准,另行製作民事制裁決定書。

二、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或者股份公司發起人的法律責任

《公司法》規定,股東的主要義務有股東出資義務、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有限責任)的義務、不得損害公司利益的義務等。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十四條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在民法典和公司法等諸多法規都由規定。總體來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擔的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民事侵權責任,某些特定情況下的違約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都有可能。經營一個公司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作為董事長,除了需要具備一定的管理才能以外,也要從各個方面監督公司的正常運轉。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