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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獨資的分公司可以籤合同嗎

一、法人獨資的分公司可以籤合同嗎?

法人獨資的分公司可以籤合同嗎

法人獨資的分公司是可以籤合同的,分公司一旦經過工商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同時也是對外公示了其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的合法經營權。而合法經營權的具體體現形式就是分公司對外可以以自己名義在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相關的商事活動。總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對外開展業務,從而達到總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基於其合法經營權已經得到法律的認可,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只需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即可。

公司法》第14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的管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資格,從根本屬性上來講,其屬於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後,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二、法人獨資企業的特徵

(1)企業的建立與解散程序簡單。

(2)經營管理靈活自由。企業主可以完全根據個人的意志確定經營策略,進行管理決策。

(3)投資者對企業的債務負無限責任。當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投資者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償付企業債務。獨資企業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但不適宜風險大的行業。

(4)企業的規模有限。獨資企業有限的經營所得、投資者有限的個人財產、投資者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約着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

(5)企業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獨資企業的存續完全取決於企業主個人的得失安危,企業的壽命有限。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獨資企業發揮着重要作用。

三、設立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也不僅是法人獨資企業,其他任何性質公司所註冊的分公司都可以依法籤合同,但是,分公司籤合同所涉及的這些業務必須是在總公司規定的授權範圍內的。總公司也有義務對分公司的日常運營活動適當的進行監督,但不能過度妨礙分公司的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