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召開時間間隔是多久?
一、股東會召開時間間隔是多久?
股東會召開時間間隔是多久,應當是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還有就是根據經營的情況來做出不同的處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的召開分下面兩種情況:
1、定期召開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定期召開一次年會,具體時間由公司自行規定(《公司法》第一百條)。
2、臨時召開股東大會
出現重大問題,需要股東大會表決時,應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身份是因其出資而享有的一種資格,其享有的股權是因其出資行為而取得的管理公司事務的權利。股東與公司之間是一種投資關係,而非僱傭關係。股東對公司投資後,非因法定原因,其股東身份資格不得喪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有可能喪失其股東資格:股東自願、合法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因質押權的形式而使得股東所享有的股權被強制轉移;自然人股東的死亡或法人股東的破產導致股權被他人繼承或繼受。所以,在股東合法持有公司股份並屬於股東大會成員的情況下,任何人不能將你“解僱”。
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況是包括有哪些?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總人數不足本法所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種是定期召開,另一種則是臨時召開,定期召開具有時間限制,總結上半年的發展經營狀況,對下半年的發展做好規劃,臨時性股東大會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遇到緊急狀況,都可以召開會議。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公司的股東大會在今天召開的時候,首先是需要做好提前的準備的,比如説需要確定一下參與的人員,還有就是出席會議的具體的情況,同時還需要進行調查,林是股東大會的話,那麼必須要符合法律當中的規定條件,或者是公司公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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