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在哪裏?
一、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在哪裏?
1、股東人數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是一個股東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2-50人;
2、年報的區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只需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來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3、設立個數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有限公司。
4、出資方式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東必須一次繳足認繳出資額。一人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最低10萬元;普通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最低3萬元。
5、股東承擔責任區別:由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有一個,因此該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資不低於註冊資本的20%,餘額2年內繳足。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及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以上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當在創業時選擇註冊公司的性質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年繳納税收量以及未來發展方向,可選擇註冊一人有限公司或者是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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