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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裏開小賣部合法嗎

法律對此沒有禁止性規定。

學校裏開小賣部合法嗎

為加強學校小賣部的管理,進一步落實工作人員的職責,有效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小賣部必須辦理“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二、小賣部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着裝整潔,服務態度端正,服從學校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價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價格。

三、進貨:必須到持有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的廠家或銷售商處進貨,所進食品必須有“QS”標誌且未過期,嚴禁進購“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過期食品,一經發現將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四、購買食品時,一定要定點採購,索取銷售商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質監部門出具的“食品檢驗合格報告”複印件和進貨清單及發票。

五、做好食品進貨入庫驗收記錄,對庫房的食品要隨時清理,對過期食品馬上銷燬,做到先進先售。進貨不能太多,做到及時進貨,及時售完,不積壓食品。庫房內嚴禁存放非食品。

六、小賣部中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擺放,嚴禁混放。

七、出售時發現食品有問題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應並作出相應的處理,對學生反應的意見要及時整改。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二條,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採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學校、幼兒園、託兒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學校、幼兒園安排未成年人蔘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