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了員工會被開除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出現以下情形,是不會被開除的,因為因為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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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不辦營業執照嗎
不可以,須持總公司營業執照、分公司住所證明等材料在分公司所在地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如果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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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購必須重新籤合同嗎
原來合同有效,不需要重籤合同。公司收購有很多種方式,如果公司股東變化,但公司仍存在,公司未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是照原樣履行就行,沒有補償。如果公司被收購後與另一家公司合併,勞動合同由合併後的公司執行,也沒有補償。這種情況應重新簽訂合同,但不重新簽訂,也不影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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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併與收購的區別
概念不同。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吸收合併,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併成一家企業。《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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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其他公司時要保護債權人什麼權利
1、知悉權:即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2、清償或擔保的請求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3、權利損害的救濟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