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和股份區別通俗説
股權是股東根據自己投資的份額而享有的權利,股東身份是股權存在和發生作用的基礎;而股份是股權作為一種權利其所指向的客體,股權則是客觀上的權利,股權和股份的關係就類似於“物品權”和“物品”的關係。
股權的內容包括獲得經濟利益和參加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獲取經濟利益最典型莫過於股東所享有的收益權。
股份作為民法上物的範疇,僅體現股東對股份的所有權,而股權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公司權利的總和,則體現更多的法律關係,包括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係,股東與其他股東之間的關係,甚至包括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關係等等。
當公司上市之後,公司的股份,就變成了股票。
股權和股票的區別:
數量的區別:
股票數量很少,股權數量很多,只要是一個公司,就有股權。
價值不同:
股權本身沒有價值,也很難判斷價值高低。但是,股票有價值,就是股票的價格。
流動性不同:
股權的流動性不強,很難順利的買賣,買入容易,賣出難。股票流動性很好,只要股市不發生暴跌,隨時可以賣出。
升值空間不同:
好的股權升值空間,比股票更大。比如很多年之前,滴滴的股權投資者,獲利回報幾千倍。還有很多年之前,投資阿里巴巴的股權,也獲得幾千倍的回報。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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