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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輪融資與註冊資本的區別是什麼?

一、 a輪融資與註冊資本的區別是什麼?

a輪融資與註冊資本的區別是什麼?

1.組成方式不同

a輪融資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註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

2.基本要求不同

a輪融資對資本沒有明確的規定,註冊資本最低為1元。

3.範圍不同

a輪融資是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內資企業中並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

二、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註冊資本是為設立法人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應為投資各方交付或認繳的出資額之和。而投資總額是指按照企業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

投資總額是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內資企業中並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在組成上,投資總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註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這與現在很多項目公司最低自有資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處。

投資總額的概念出現的歷史原因在於對外開放之初,所謂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質還是項目公司意義上的企業,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市場主體,而是為了一個具體的建設項目而在有效期限內存在的企業。國家在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同時,就批准了該外商投資企業的規模,這個規模就是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

在對外資的實際監管中投資總額具有四方面意義,第一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第二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免税進口自用設備的額度,第三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貸款的額度,第四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權限劃分。

司法實踐中,對於A輪融資與註冊資本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諮詢瞭解,相關情況都是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的,如果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那麼是可以起訴處理。

標籤:融資 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