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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達到本規定的要求會有什麼後果?

一、註冊資本達到本規定的要求會有什麼後果?

註冊資本達到本規定的要求會有什麼後果?

註冊資本達到本規定的要求會有公司將不會成立的後果,新舊《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規定是:

舊《公司法》第19條第2項: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這條規定註冊資本有最低額限制且是劃一的。第22條第3項:公司註冊資。這一條規定在公司章程中應當載明公司的註冊資本。第2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一)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三)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規定的,由法律、行政法另行規定。此條款規定了不同行業的公司不同的最低註冊資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委會會議決定修改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三條: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註冊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這是舊《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對公司註冊資本的規定。

新《公司法》第23條第(二)項: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第25條第(三)項:公司註冊資本,這條規定公司章程中應載明註冊資本。第26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通過新舊《公司法》對公司法定最低註冊資本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到按舊的《公司法》成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最低需要人民幣十萬元,而新《公司法》規定成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人民幣三萬元。新《公司法》還規定了公司註冊資本可以分期繳足,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在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這大大降低成立公司的門檻。這些規定都有利於活躍我國市場經濟,適應了當前經濟發展的趨勢,同時也為再就業提供更多的崗位。

二、新舊《公司法》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比較

舊《公司法》第73條第(二)項: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第78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公司在公司登記機關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最低限額需高於上述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這一條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了界定及對最低額進行了劃一規定。同時,第79條第(四)項規定了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這就將註冊資本載入公司章程中。

新《公司法》第77條第(二)項: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第81條第一款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界定,同時規定,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對於投資公司放得更寬鬆,可5年內繳足。該條第3款規定股份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在第82條第(四)項規定公司章程中應記載註冊資本。

現在社會隨着經濟水平不斷的發生變化,所以國家對於公司的設立是保持着一個鼓勵的態度,畢竟公司成立的越多那麼相對應的也能夠促進我們的經濟增長,但是公司成立還是有一個最低的要求的,比如説最低的註冊資本必須要達到的限度。

標籤:註冊資本 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