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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存續分立

什麼是存續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被分立企業)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現存或新設的企業(以下稱為被分立企業),被分立企業股東換取分立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實現企業的依法分立。企業分立有兩種基本類型:即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
存續分立是指分立後,被分立企業仍存續經營,並且不改變企業名稱和法人地位,同時分立企業作為另一個獨立法人而存在。存續分立後,分立企業的股份由被分立企業的股東持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標籤:分立 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