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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商登記註冊資本未實繳的後果有哪些

一、辦理工商登記註冊資本未實繳的後果有哪些?

辦理工商登記註冊資本未實繳的後果有哪些

1、若規定的認繳期限內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應承擔相應責任。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由於公司的運營都是以註冊資金為基礎的,如果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公司有可能因此倒閉。

3、認繳期限已過,沒有采取其他措施,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企業可能會進入信用系統異常名錄,法定代表人被鎖定。

4、公司的註冊資金在認繳期限內不到位,可能會迫使公司修改章程,延長出資期限,或者減資。

二、什麼是認繳註冊資本登記制度?

認繳註冊資本登記制度就是: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現在是在工商局辦理公司註冊登記的時候,絕大多數的公司都不需要首次就把註冊資本全部實繳到位,但是有少部分公司依然實行的是以前的實繳登記制度。即便是認繳制度之下,到了約定的時間,該交多少錢的註冊資本都一定要補交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