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冊資本可以隨意改動嗎?
一、企業註冊資本可以隨意改動嗎?
企業註冊後註冊資本可以依法變更,依據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1)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註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
2)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3)註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註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4、驗資
最新修訂的《公司法》刪去第二十九條“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企業的註冊資本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企業的規模的,那麼即使在註冊企業時繳納了註冊資本後也是可以在後續根據自身的情況變更企業的註冊資本,那麼企業的經營方在經營過程中也是需要注意不能做出抽逃註冊資本的行為,否則也是屬於違反刑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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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收未繳出資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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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過股東會的增資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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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創立大會怎麼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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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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