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公司設立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可以隨意的填嗎?

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可以隨意的填嗎?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可以隨意的填嗎?

不可以;

一般情況下,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份公司是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公司法第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司法第八十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那麼,註冊資本就是股東的責任,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任。

註冊資本越大,股東的責任也就越大。

所以,辦理公司的時候,應該自己的實際情況去填寫註冊資本。

二、認繳登記制的特點

一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複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三、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據介紹,這次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的門檻和成本。二是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三是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四是簡化名稱登記手續,放寬經營範圍登記,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五是加快建立全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既方便市場主體准入,又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秩序。

改革後,將註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放寬了註冊資本登記條件。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具體內容是: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取消最低註冊資本限制,並不是説開辦公司就沒有條件、不用花錢,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從另一個角度講,維持公司的基本運營也是需要一定的資本,完全不花錢辦公司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一元錢辦公司”這種説法只是一個形象的比喻。

綜合上面所説的,有限公司的是可以選擇認繳制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條件才進行辦理,而且對於認繳制的金額一定要根據公司的規模來進行填寫,並且要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給予足夠,這樣才能算是合法的,註冊資本可以實繳和認繳就要看自己選擇哪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