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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併購後的交接和整頓程序

競爭無處不在,在企業中存在的競爭是很激烈的,一些企業為了擴大自己的經營範圍,增強自己的實力的競爭能力,利用自己本身的力量對其他相關企業實行併購。在對企業實現併購後還有交接和整頓的程序,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企業併購後的交接和整頓的程序。

企業併購後的交接和整頓程序

完成企業併購後的工作:

一、辦理交接等法律手續

簽訂企業兼併協議之後,併購雙方就要依據協議中的約定,履行兼併協議,辦理各種交接手續,主要包括以產權交接、財務交接、管理權交接、變更登記、發佈公告等事宜。

(一)產權交接

併購雙方的資產移交,需要在國有資產管理局、銀行等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協議辦理移交手續,經過驗收、造冊,雙方簽證後會計據此入帳。目標企業未了的債券、債務,按協議進行清理,並據此調整帳户,辦理更換合同債據等手續。

(二)財務交接

財務交接工作主要在於,併購後雙方財務會計報表應當依據併購後產生的不同的法律後果作出相應的調整。例如:如果併購後一方的主體資格消滅,則應當對被收購企業財務帳冊做妥善的保管,而收購方企業的財務帳冊也應當作出相應的調整。

(三)管理權的移交

管理權的移交工作是每一個併購案例必須的交接事宜,完全有賴於併購雙方簽訂兼併協議時候就管理權的約定。如果併購後,被收購企業還照常運作,繼續由原有的管理班子管理,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就很簡單,只要對外宣示即可;但是如果併購後要改組被收購企業原有的

管理班子的話,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則較為複雜。這涉及到原來管理人員的去留、新的管理成員的駐入,以及管理權的分配等諸多問題。

(四)並更登記

這項工作主要存在於併購導致一方主體資格變更的情況:續存公司應當進行變更登記,新設公司應進行註冊登記,被解散的公司應進行解散登記。只有在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這些登記之後,兼併才正式有效。兼併一經登記,因兼併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資產和債務,都由續存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五)發佈併購公告

併購雙方應當將兼併與收購的事實公佈社會,可以在公開報刊上刊登,也可由有關機關發佈,使社會各方面知道併購事實,並調整與之相關的業務。

二、兼併後的企業整頓

(一)儘早展開合併整頓工作

併購往往會帶來多方面變革,可能涉及企業結構、企業文化、企業組織系統,或者企業發展戰略。變革必然會在雙方的僱員尤其是留任的目標企業原有僱員中產生大的震動,相關人員將急於瞭解併購的內幕。所以,併購交易結束後,收購方應儘快開始就併購後的企業進行整合,安撫為此焦慮不安的各方人士。有關組織結構、關鍵職位、報告關係、下崗、重組及影響職業的其他方面的決定應該在交易簽署後儘快制訂、宣佈並執行。持續幾個月的拖延變化、不確定性會增加目標公司管理層和員工的憂慮感,可能會影響目標企業的業務經營。

(二)做好溝通工作

充分的溝通是實現穩定過渡的保障,這裏的溝通包括收購方企業內部的溝通和與被收購企業的溝通。

1、與被收購企業進行溝通。

2、收購方的內部溝通。

3、溝通中的注意事項。

一定要以誠相待。對於併購雙方的企業,收購方需要直接表明發生了什麼、將來計劃做什麼。

在併購後的交接和整頓的工作中,具體該怎麼做,您大致有了一定得了解,希望您在實際解決企業併購後的交接和整頓工作的時候,對於您有一定得幫助。如果您在解決企業併購後的交接和整頓中存在着一些法律問題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通過本站做一些諮詢,尋求律師的幫助,解決您在企業併購後的交接和整頓中的具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