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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税和增值税的區別

消費税和增值税的區別如下:
1.兩者範圍不同:增值税對貨物普遍徵收,消費税對特定貨物徵收。
2.兩者與價格的關係不同:增值税是價外税,消費税是價內税。
3.兩者的納税環節不同:消費税是單一環節徵收,增值税是在貨物所有的流轉環節道道徵收。
4.兩者的計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兩類納税人來計算的,消費税的計算方法是根據應税消費品來劃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税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 第五條
消費税實行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計算應納税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税額:銷售額x税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税額=銷售數量x單位税額 納税人銷售的應税消費品,以外匯計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摺合成人民市計算應納税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税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税銷售行為),應納税額為當期銷項税額抵扣當期進項税額後的餘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
當期銷項税額小於當期進項税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消費税和增值税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