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僵局有什麼法律風險
股東之間糾紛等原因,造成股東會、董事會出現嚴重分歧,導致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很有可能造成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因為公司作為一個法律擬製的法人結構,其實際管理和經營主要依靠股東(大)會、董事會等意思機構和執行機構的有效運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等機構就像公司的大腦和四肢,如果這些大腦和四肢發生了癱瘓,公司這個組織體的經營管理往往就會出現嚴重困難,公司的一切事務處於癱瘓的這種經營管理困難狀況。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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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前發生的費用誰承擔
公司成立前期費用股東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平均承擔。公司法對於股份公司發起成立的費用作了約定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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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承擔責任
分公司負責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對外承擔責任,只是相當於總公司一個部門。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的財產是總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經營使用權,在當事人只選擇分公司作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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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是什麼
隱名股東,是指處於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中並不顯現其名字的投資人,對應的是顯名股東。顯名股東實際上是隱名股東的代持人,顯名股東在公司的權利實際效果都都歸於隱名股東。因隱名股東為實際出資人,根據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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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關於股東變更的規定
發生股東變更的情形有兩種,一是股權轉讓,二是公司增資。股權轉讓須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公司增資須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股東變更後,應相應的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