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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合同免交印花税

出版合同免交印花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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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憑證免交印花税

1、已經繳納印花税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綜上所述,股東成立有限公司,要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預繳資金,完成出資義務。出資的時候會有一張出資證明,這個憑證不是印花税的應徵憑證,股東不用繳納印花税。根據相關規定,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及房產證等憑證需要根據憑證金額繳納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