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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了印花税的合同不履行的話印花税可以退嗎?

一、關於印花税的法律規定:印花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税經濟憑證所徵收的税種,具有憑證税和行為税的性質。印花税納税義務的時間為訂立合同、書立數據、啟用賬簿以及領受證照的當天。可見印花税只是針對簽訂合同的行為徵税,只要合同一旦簽訂,就必須履行納税義務,且不得延至合同生效之日或是履行完畢之日。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七條規定,應納税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貼了印花税的合同不履行的話印花税可以退嗎?

另外,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1988〕國税地字第25號)第七條規定,關於不兑現或不按期兑現的合同,應依照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税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兑現或能否按期兑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因此,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税手續,已繳納的印花税不得申請退還。

二、除此之外,有些合同是可以免徵印花税的,可以做相關的瞭解: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税:

(1)已經繳納印花税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2、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税: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閲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脱鈎、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係,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三、繳納方法:

印花税實行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印花税還可以委託代徵,税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税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税税款。

從上文的介紹可以看出:貼了印花税的合同不履行的話印花税是不可以退的,與合同是否得到履行和是否如期履行無關。同時大家也應該瞭解一些免徵印花税合同的類型,這樣可以避免多走一些不必要的程序,節省交易的時間。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陝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