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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怎麼確認?

一、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怎麼確認?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怎麼確認?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確認由司法機關來進行認定,可以通過財產保全或者清算的方式來對沒收的財產進行處理。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沒收的只能是屬於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財產,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財物及其在與他人共有財產中依法應有的份額。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這是我國罪責自負不株連他人原則的具體體現和要求。所謂犯罪分子家屬所有財產,是指所有權明確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本人專有的財產。犯罪分子家屬應有的財產,是指在共有財產中應歸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額。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屬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原來就依靠犯罪分子贍養、撫養、扶養的,人民法院判決沒收財產時,就必須給其留下維持生計所必要的財產。這是我國人道主義文明司法的體現,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會秩序的要求。

二、沒收財產的方式包括什麼

對某種犯罪或者某種犯罪的特定情節規定為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也就是説既可以適用沒收財產,也可以適用其它刑罰,由法官酌情選擇適用。如搶奪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這裏,沒收財產與罰金可以選其一而判處,如果選擇了沒收財產,則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

1、必並制,指在判處其他刑罰的同時必須同時並處沒收財產。例如,《刑法》第383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得並制,指在判處其它刑罰的同時可以並處沒收財產。例如,《刑法》第271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在這裏,可以適用也可以不適用沒收財產。

對於沒收財產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的犯罪事實後果來進行認定的。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沒收財產的適用範圍,司法機關可以根據犯罪分子的實際違法事實,並確定罪名後認定是否可以適用沒收財產。

標籤:沒收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