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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轉租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轉租1.22W
無權轉租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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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轉租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法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無權處分行為屬效力待定行為。承租人擅自將佔有、使用權轉讓他人,實際是非法處分他人財產所有權權能的行為亦屬無權處分,是效力待定行為。關於無權處分的處理,如果出租人事後追認,則轉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追認,則轉租合同應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