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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轉租轉讓協議

轉租2.01W
廠房轉租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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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轉租違法嗎

我國《合同法》第224條第1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有明確規定,沒有經過出租人同意,是不能轉租的。
《合同法》第224條第2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