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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契税,需要材料

契税1.03W
退契税 需要材料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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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契税費手續及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税。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徵或者免徵契税: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徵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徵、免徵契税的項目。  可見,房屋買賣是需要依法繳納契税的,減免必須符合上述第六條的規定,至於地方政府出台的減免政策屬於越權、與該條例牴觸,是屬於無效的!  因而不存在什麼法定的退契税手續、流程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