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協議是不是購房合同?
認購協議是不是購房合同
《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簡單説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最終達到簽約。
《房屋認購協議書》中一般確認認購人打算購買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樓層、房價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認購人在購房前作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訂金。
《房屋認購協議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頒佈前,《房屋認購協議書》的性質屬於意向書,一方不履行承擔的是締約過失責任,而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該《解釋》頒佈後,其中第2條承認了預約合同的效力,為此,《房屋認購協議書》屬於預約,一方不履行承擔的是違約責任,另一方可以主張違約賠償。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於購房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所以當我們在簽訂一些合同或協議時,一定要弄清楚其本質。如果您想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識,都可以諮詢本站,本站會幫助您更好的瞭解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有其他的問題,您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給您做一個專業的法律分析。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
農村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農村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一)農村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籤...
-
產權證辦理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一、房屋產權證一般來説,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
-
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很多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之後一般都會在看到的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中,與開發商約定由開發商在一定時間內幫助辦理房產證,而要是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的話,自然就要對購房者作出賠償。此時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下文是本站小編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開...
-
沒房產證房屋拆遷如何補償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