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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很多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之後一般都會在看到的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中,與開發商約定由開發商在一定時間內幫助辦理房產證,而要是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的話,自然就要對購房者作出賠償。此時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下文是本站小編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18條的規定,開發商逾期不辦理房產證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是:

1、支付約定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違約金計算方法確定;

2、賠償損失,該責任形式適用於買受人損失數額確定,且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或約定違約金低於損失的情形;

3、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房產證辦理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本身在購買了商品房之後,開發商也是有協助辦理房產證的義務,但要是雙方約定了由開發商代為辦理房產證的話,那此時就相當於加強了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義務。若出現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的情況,此時購房者根據約定追究開發商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