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日前通知物業服務人解聘?
一、多少日前通知物業服務人解聘?
業主大會需要提前90日通知物業服務人進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要求提前解除物業合同應提前60天告知業主委員會,按規定做好各項移交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業主大會決定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提前60天通知物業服務企業。
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後,原物業服務企業不移交有關資料的,由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條件
引起合同終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當事人雙方全面履行而消滅;
2、合同因情勢發生變化,雙方在不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條件下達成協議,終止合同;
3、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死亡而消滅;
4、合同因提存而消滅;
5、合同因混同而消滅;
6、合同因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而終止;
7、合同由於抵銷而終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終止的一種方式。
三、前期物業服務公司的選聘條件有哪些?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由此,業主入住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前,業主們也是可以招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的,前提是須先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需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可以根據法定規則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並與其簽訂合法有效的物業服務合同。
所以如果是想要解聘物業服務人,那麼通常是需要90天之前進行通知,但在通知時,不能夠哪一個人單方面的去通知,必須要經過所有的業主代表統一起來開一個業主代表大會,開了業主大會之後,要把具體的結果進行公示,然後決定解聘物業服務人的就進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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