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與開發商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物業與開發商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視為合同違約金約定的上限。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違約責任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違約金的約定是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只要不超過法律所規定的最高標準,那麼就可以認定此條款是屬於有效的,但對於違約金的產生一般是在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條款上才會實施的行為 ,其目的性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各自的權益。
-
房屋維修基金交了能夠退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房屋維修基金是不能退的,房屋維修基金支配權是小區業主委員會(全體業主選舉組成),這基金的錢只能用於該小區房屋維修保養。房屋維修基金保管、監督、管理是房產局物業管理所。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要轉到買房人名下,只是表明這房屋已交維修基...
-
如何處理物業與業主糾紛?
一、如何處理物業與業主糾紛?(一)、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並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
-
房屋漏水物業有責任嗎
房屋漏水物業有責任嗎房屋漏水,如果是屬於樓頂漏水或者是小區的共有面積漏水,那麼物業需要在維修基金裏面拿錢出來修理。實際上,維修基金也是各位業主捐的,所以實際上,物業是沒有什麼責任的,只是出面請維修工修漏水處而已。那麼如果是專有部分漏水了,那就得看樓上的業...
-
未入住物業費如何收取
律師解析:然而根據物業管理規定,已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業主承擔。業主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電量不足2度的,其物業服務費按房屋所在小區相應等級中多層物業費收費標準的90%收取。因此就算不入住,物業費還是要交的。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