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租賃

設備融資租賃合同是怎樣的?

出租人:

設備融資租賃合同是怎樣的?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原承租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新承租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擔保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原承租人與出租人已經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1 , )現原承租人擬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全部轉讓給新承租人,新承租人與出租人同意上述轉讓。

經友好協商,各方就上述轉讓達成本協議如下條款:

1、原承租人同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轉讓給新承租人,即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定義見下),新承租人將享有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權利,並承擔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原承租人的所有義務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保管、維修租賃物(詳見融資租賃合同之附件一“融資租賃合同明細表”);就與租賃物有關的任何問題直接向供應商提出索賠;按時、無條件、足額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應付款項;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約定調整租金。本協議另行約定的除外。

2、擔保人在此確認並同意本協議項下的轉讓,並承諾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相關條款約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一切債務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3、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自行協商租賃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應將該等交付事宜的進展情況書面通知出租人。

4、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協議附件“支付清單”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應付款項。

5、如出租人因本協議項下的轉讓和受讓遭受任何損失,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承擔。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之間的任何抵銷、賠償、索賠等均不影響該等轉讓後新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下新承租人的融資金額為原承租人融資金額減去原承租人已償還金額後的餘額。

7、本協議自各方簽署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作為融資租賃合同的補充,若與融資租賃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融資租賃合同是雙方協商之後進行簽訂的合同,合同的內容應該協商一致之後才進行簽字,擔保人在此確認並同意本協議項下的轉讓,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自行協商租賃物的交付事宜,原承租人同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轉讓給新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