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出售嗎
不可以。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羣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是不可以出售的。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如何寫明
律師解析:單位給員工租房合同應寫明:1、單位名稱與員工名稱以及相關基本信息;2、房屋的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3、房屋用途;4、租賃期限;5、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6、房屋維修責任;7、裝修的約定;8、轉租的約定;9、解除合同的條件;10、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
-
房子租賃怎麼防止承租方轉租
律師解答:要經出租人同意。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子的,要經出租人同意。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轉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載明房子不是轉租,並且約定轉租的違約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
-
人死了租房合同該如何辦
律師解析:房屋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或者依法變更、終止的,租賃關係按照下列規定處理:1、出租人死亡或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2、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
-
房地產徵收房產税的徵收對象是什麼?
律師解析:一、房地產徵收房產税的徵收對象是什麼房產税的徵税對象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税的納税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税;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