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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終止承租方需要履行什麼

租賃合同終止承租方需要履行的義務有以下幾點:
1、支付租金。
2、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
3、妥善保管租賃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設他物。
5、通知義務。
6、返還租賃物。
值得注意的是租賃物受到損耗的,承租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法律依據

租賃合同終止承租方需要履行什麼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