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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是多久?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是多久?

對於很多上班族來説,都是通過租房來解決住房問題的。如果房東發生合同違約的情況,又不主動配合的,我們可以通過司法訴訟途徑維權。那麼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是多久?違約金比例如何確定?下面我們一起看看本站小編的回答。

一、租房合同違約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租房合同違約的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為(損害理由)開始起2年為訴訟時效,如果合同一直未履行,從合同中規定的履行時間開始計算2年為訴訟時效。

二、租賃合同違約金比例是如何確定的?

《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標的的2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 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 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綜上所述,在我們租房過程中,遇到房東違約又不支付違約金的情況,我們要在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之內提出訴訟。按照目前法律規定,這個訴訟時效是兩年。其實,在實際操作中,基本沒有超過訴訟時效還沒有處理的情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石家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