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租是否要交税?
房屋租賃2.02W
律師解析:收房租需要交税。出租屋屬於租賃業務,需要符合政策,辦理相關手續,需要納税,一般個人所得税等税費按出租屋月租金收入的5%-20%繳納。私人出租房屋需要繳納營業税和附加税、房產税、個人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
營業税税率為5%,居住用減為3%,按收入計税。房地產税率為12%,居住用減為4%,按收入計税。個人所得税税率為20%,自2005年起減為10%,按收入扣除的税費餘額計税。房產税按佔地面積計算,各地規定的標準不同。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税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税。納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税。
營業税税率為5%,居住用減為3%,按收入計税。房地產税率為12%,居住用減為4%,按收入計税。個人所得税税率為20%,自2005年起減為10%,按收入扣除的税費餘額計税。房產税按佔地面積計算,各地規定的標準不同。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税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税。納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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