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不成立可以違約嗎?
一、租房合同不成立可以違約嗎?
租房合同不成立是不可以違約的,需要申請終止履行合同。沒有訂立書面房屋租賃合同,視為不定期租賃,房東可以要求隨時解除合同,並繳納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雙方口頭約定的方式繳納房租屬於違約,需要承擔補交房租的違約責任。建議與房客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採取訴訟維權的方式解決。訴訟維權需要房東房產證,身份證,起訴狀,去法院立案即可。
二、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下訂立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不具備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還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一人自行訂立合同;
2、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約、承諾的合致;
3、合同的客體不確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給付;
5、須經批准、登記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記手續;
6、法律規定或者是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三、合同成立需要具備哪些要件?
合同成立始於承諾生效,它是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數量等內容協商一致的結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須有以下兩個要件:
1、須有兩方以上訂立合同的當事人;
2、對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等內容經協商一致,達成合意。
如果租房的合同如果不成立自然就不存在違約金。違約金的前提條件必須是雙方就某一個事情達成了一致的約定,簽訂了相應的合同,並且這個合同是在法律的規定之內,而且是有效的合同,該住房合同都沒有成立,自然也就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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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定期限承租人可隨時解除租賃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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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租房合同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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