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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户名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公租房户名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公租房的出現,給這些住房困難的家庭帶來很大的幫助。
1、公租房變更承租人在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2、公租房承租人變更條件,租賃期限內,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沒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員願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可以辦理更名手續。所以,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公有房屋的更名手續。你沒有其他家庭成員,是可以辦理過户的,但你要提供沒其他家庭成員的證明。未婚,父母死亡,以及沒兄弟姐妹的其他直系親屬的證明。沒有這些證明,你要過户有點難。所以説要想承租人變更給別人,需要出示相關的證明。
3、公租房承租人變更承租人條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
(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沒有其他住房。
法律依據:
《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第六條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新的承租人通過以下方式確定: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可以指定其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同户籍親屬在其死亡後繼續承租公有住房;
(二)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請過户。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請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