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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遷房能否進行買賣?

北京回遷房能否進行買賣?

北京回遷房,回遷房是公民依法享受的國家的優惠政策,購買時沒有土地轉讓金,如果購買的是回遷房,一定要查清性質,國家規定經濟適用房購買以後在5年內不能買賣,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拆遷,進行買賣的時候,如果沒有繳納土地轉讓金的,應當繳納土地出讓金。

一、北京回遷房能否進行買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一般認為是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房地產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之規定。但該規定旨在規範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關係。只要是出賣人有《拆遷協議》和《回遷證》,即取得對房屋的準所有權,有權對其所安置的房屋進行處分。因此,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產證》之前,可以轉讓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有效。

購買回遷方不能過户的法律風險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鑽,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

在此情形下,先辦理商品房登記手續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其次是出賣人先行交付,買受人已經合法取得商品房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但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惡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數買受人均未佔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買賣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履行合同的請求應予以支持。

解決辦法在回遷房買賣合同中約定高額的違約金,同時對損失給於明確的約定,建議聘請專業律師擬定合同。

實踐中,回遷房一般屬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分應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此外有的回遷房還屬於家庭共有財產,建議所有家庭成員共同簽字。此外因回遷房房產證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若賣方發生不測,該回遷房就可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分割。因此,回遷房買賣協議中要儘量讓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以表明對賣方出賣行為的認可和對繼承權利的放棄。

二、回遷房

回遷房的含義是指 ,商品房與拆遷房有區別,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銀行做抵押進行貸款  

而回遷房享受國家政策的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且有小產權之説,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權能。拆遷人以回遷房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核定價格,並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但是和一般的經濟適用房不同,回遷房一般可以轉讓。

通常情況下,如果拆遷的是商品房,回遷房自然是應當商品房。如果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的性質一般不是商品房。所以,購買回遷房一定要查清性質。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得買賣;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拆遷的回遷房,回遷房的所佔土地性質,一般是劃撥所得,沒有交土地出讓金,正式辦理過户手續時,需交土地出讓金。

綜上所述,北京回遷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辦法,對於未依法登記領取房產證的房屋,不能進行買賣,購買回遷房不能過户,回遷房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所得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回遷房在取得房產證之前,家庭成員應當共同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