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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能不能漲租金?

買賣不破租賃能不能漲租金?

一、買賣不破租賃能不能漲租金?

在民法中,有一項重要的原則是“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我國《合同法》第229條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即“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也就是説在租賃期限內,原房主將租的房子出售後,新房主理應繼承遵守承租人與原房主之間的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不能單方提高租金。租户與房東如果協商不成,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若無約定,可直接起訴。

(1) 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或者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根本沒有約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是為了保證買賣交易關係不會改變租賃關係。所以房主不可以進行漲租金。如果房主執意要進行漲租金的話,可以跟租客進行相關商議。如果租客不同意,房主還是要強行進行漲租金的話,可以提起相關法律訴訟。由法院來進行相關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