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抵押房存在哪些風險
大多數的開發商在修建房屋的時候都會選擇將自己的房屋抵押給銀行然後進行貸款,現在很多開發商將抵押房進行出售的案例層出不窮,那麼抵押房在我國到底能不能進行買賣呢?買了抵押房存在哪些風險呢?請閲讀下面文章進行相關了解。
一、已抵押房屋能否買賣?
(一)我國有關抵押房轉讓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第三十六條規定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二)抵押房屋可買賣,但須符合一定條件
由此可見,法律和規章並沒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轉讓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買賣的。總的來説首先抵押財產是允許轉讓的,而非老觀念中轉讓抵押物無效。其次,抵押財產要實現轉讓附有一定條件,轉讓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抵押財產所有權的變化。另外,關於抵押物轉讓的法律規定是針對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而不是針對抵押物轉讓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
二、買了抵押房存在哪些風險?
(一)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
根據《擔保法》第149條及房地產抵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發商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購房者房屋已被抵押的情況。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這是對轉讓已抵押的房屋的一種限制。
根據這些規定,開發商須事先通知銀行並告知消費者房屋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
另外,如果開發商在向銀行提供擔保或還貸方面出現問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因此對於購房者來講買已被抵押的房屋風險是比較大的。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的房屋交易手續和開發商與銀行解除抵押手續之間的相互銜接就顯得至關重要。具體來説,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應得到銀行的明確承諾。即由銀行密切配合,保證收到相應數額房款後即解除抵押。比較理想的方案是,籤買賣合同與解押手續一併操作,並儘量減少兩種手續辦理上的時間差。總之,只要購房者能掌握好支付房款與解除抵押之間的合理銜接,便可使自己的購房風險降到最低。
買了抵押房存在哪些風險我想大家都應該知道了吧,一般來説購買抵押房的價錢是略低於正常房屋價錢的,如果開發商提前告知購買者房屋已被抵押的話雙方之間的交易才算達成。但是購買抵押房還是存在較大的風險,小編在這裏建議大家找尋專業律師進行相關諮詢,若有需要不妨聯繫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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