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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的徵收方式有哪些

城建税的徵收方式有哪些

城建税是屬於房產税的一種税收類型,城建税的交納範圍是有法律規定的。發生相應的房產或者不動產交易的情形就需要交納一定的城建税。城建税的徵收方式也是法律有規定的。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城建税的徵收方式:

(一)城市維護建設税的納税期限和納税地點按照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税應當與“三税”同時繳納,自然其納税期限和納税地點也與“三税”相同。

比如,某施工企業所在地在A市,而本期它在B市承包工程,按規定應當就其工程結算收入在B市繳納營業税,相應地,也應當在B市繳納與營業税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税。

(二)預繳税款

對於按規定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為一期繳納“三税”的納税人,應在按規定預繳“三税”的同時,預繳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税。

(三)納税申報

企業應當於月度終了後在進行“三税”申報的同時,進行城市維護建設税的納税申報。

(四)税款繳納

對於以一個月為一期繳納“三税”的施工企業,應當在繳納當月全部“三税”税額時,同時按照納税申報表確定的應納税額全額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税。

知識拓展:城建税的適用税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城建税是根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不同層次的需要而設計的,實行分區域的差別比例税率,即按納税人所在城市、縣城或鎮等不同的行政區域分別規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體規定為:

(1)納税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税率為7%。這裏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範圍。

(2)納税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税率為5%。這裏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縣城、縣屬鎮(區級鎮),縣城、縣屬鎮的範圍按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鎮區域範圍。

(3)納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税率為1%。

納税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的,按納税發生地的適用税率計徵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號文明確:隨着城市化工作進程的不斷深入,市屬各縣有的已撤縣建市,有的撤市設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地税徵收機關對轄區內發生變化的區域,須按區域的屬性分別按以下適用税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税:

納税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税率為7%;

納税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税率為5%;

納税人所在地不屬於市區、縣城或鎮的,税率為1%。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城建税的徵收方式主要有四種。不同的交易情形需要交納的城建税的種類以及税率是不一樣的。關於城建税的繳納範圍等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在線律師。

標籤:城建税 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