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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產權多少年

安置房產權多少年

安置房是一種為拆遷而修建的保障性住房,很多人因此就以為安置房是沒有產權的。其實,這樣的想法很明顯是不對的。安置房在一定程度上相當於是對被拆遷城鎮居民的一種補償,也就是説或這些人用自己以前的房屋土地與政府交換了現在的安置房。下面,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安置房安置房產權有多少年。

一、安置房產權多少年?

安置房最初是沒有房產證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關房管部門辦理安置房的房產證。在辦理房產證後,即補繳了土地使用金後,安置房就變成了商品房。此時過户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也就是説此時的安置房的產權與一般商品房的產權是一樣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那麼取得房產證後,安置房的產權為7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拆遷安置房和回遷房區別

拆遷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向具有本市市區户口(含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屋。

拆遷回遷房是指在原地拆遷安置的房屋。

他們之間的區別是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上進行房屋拆遷的,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是原地產權調換的既是拆遷安置房,也是拆遷回遷房;但在出讓土地上進行房屋拆遷的,如可以原地回遷的就是拆遷回遷房,而不是拆遷安置房。

三、拆遷安置房如何過户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無房產證賣方將無權對房屋進行處置,同樣也不能享受房屋帶來的利益,對於買房來説,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兩賣的項目。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安置房在尚未辦理房產證之前,其是沒有產權的。但要是所有人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安置房的房產證的話,那麼安置房就與一般商品房一樣了,此時安置房的產權為70年。要是你想了解如何辦理安置房房產證的知識,歡迎您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標籤:產權 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