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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和發票都丟了應該怎麼辦理

我國購買房屋是人生中一件大事,對於每個人來説都非常重要。對我們今後的生活和人生都非常重要,如果一旦購房合同和發票丟失了,可以到房管局進行申請,補辦這類手續。下面本站小編就為你全面解答購房合同和發票都丟了應該怎麼辦理這類事件。 

購房合同和發票都丟了應該怎麼辦理

購房合同和發票都丟了應該怎麼辦理

去房管局申請調檔,看看能否把購房合同和發票檔案調取出來。 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着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説購房者和銀行所籤的借款合同裏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儘管購房合同裏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籤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並不都是發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商、律師、銀行由於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最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這類合同和收據當事人一定要收好,對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所保護。如果一旦丟失的話可以到房管局和開發商這兩個地點進行相應的補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