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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買賣合同購房不成立嗎?

一、沒簽買賣合同購房不成立嗎?

沒簽買賣合同購房不成立嗎?

不成立,合同不成立要件:

1、一人自行訂立合同;

2、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約、承諾的合致;

3、合同的客體不確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給付;

5、須經批准、登記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記手續;

6、法律規定或者是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購買房屋時,如果沒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方要補充簽訂,如果沒有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不能辦理過户登記。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

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房屋的標示。即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房屋的層次、房屋的部位等。

2.房屋的數量。包括房屋的間數及面積。在以面積計算時,必須寫明是居住面積、使用面積,還是建築面積。

3.房屋的設施及公用部位。寫清楚房屋是否包括陽台、走道、樓梯、衞生間及其他設備等。

4.房屋的價金。雙方根據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質論價,隨行就市,自行協商;房價協商妥後要如實申報,並明確載入合同。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應寫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價金的交付日期、金額和方法。例如交付房價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後,收款方應出具收據。

6.產權登記。由雙方依規定的日期會同辦理,或委託代理人辦理。在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時,賣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買受人的書面報告,以及繳納的税單。

7.税費負擔。房屋買賣中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應按法律規定,各自承擔,並明確載入合同。

8.違約責任。包括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應負的責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應負的責任;買受人逾期付款應負的責任,以及毀約不買應負的責任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依據此規定,當事人雖沒有訂立合同,對方接受了購房款,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樣的判決正是遵循了合同法的鼓勵交易的原則。

買房如果不簽訂購房合同,那麼這樣的行為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更是沒有保障的,如果可以辦理房產證,那麼就必須簽訂購房合同,不簽訂合同就無效。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所以買賣房屋時沒有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應當重新簽訂。房屋買賣在現實生活中是非常多的,進行房屋買賣時,要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要載明房屋價格、房屋面積、房屋位置、價款支付等比較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