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辦不下來責任由誰來承擔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買房一般都是依靠啃老或者是依靠貸款,可有時購房者可能因為一些原因不符合辦理貸款的條件,而房產中介為了將房屋給賣出去就會做出各種承諾。為此,很多人都想知道,要是出現貸款買房辦不下來的情況,這個責任由誰來承擔?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貸款買房辦不下來責任由誰來承擔
由誰承擔違約責任,要看合同約定:
(一)如合同約定因購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二)如合同約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沒有落實按揭貸款銀行、沒有及時報送按揭貸款材料等致使銀行按揭貸款無法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依據合同約定或者合同法的規定,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三)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房辦不了貸款誰違約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户上。
作為購房者,您一定要警惕開發商、房產中介的花言巧語,注意不要上當受騙。而如今其實不管是購買怎樣的房產其實多少都是有一定風險的,而購房者能夠做到就是事先採取措施,減少因為風險的產生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同時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出現的概率。至於貸款買房辦不下來的處理,上文中本站小編已經作出了講解,但願能為你提供一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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