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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滿足什麼條件了就能交房了

一、商品房滿足什麼條件了就能交房了

商品房滿足什麼條件了就能交房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築法相關的規定,如果是交付的商品房,必須要達到質量標準,並且要出具保修書,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之後,才能夠交付使用。如果沒有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就不能夠使用。

2、想要達到交付的條件,消防、電梯、燃氣還有規劃、環保等方面,都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要頒發竣工驗收證書才算合格,之後才能夠具備交付的條件。

3、交付的條件還有一個就是有施工單位簽署的保修書,同時工程驗收方合格之後才能夠交付使用。

對於商品房不具備交房條件的,購房人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二、哪些情況可以拒絕收房

(1)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條件的”;

(2)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的:

(3)不提供《住宅工程質量分户驗收記錄》的;

(4)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

(5)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

(6)開發商經批准改變商品房規劃設計未經買家認可的;

(7)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門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

(8)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

(9)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

(10)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驗房收房目的是查看所購房屋的質量是否有保證,否則價格再優惠,條件再方便都會給自己以後的生活帶來無盡的煩惱。所以提醒購房者一定要重視檢查開發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交房條件,對於自己可以查看的文件要讓開發商及時提供,如果查看文件有困難可以請律師幫助審查。對於自己發現的問題開發商不承認時可以請專業檢測機構來檢查,購房者注意保存證據,以便訴訟時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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