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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屋買賣合同定金違約可以退嗎?

我國房屋買賣合同定金違約可以退嗎?

一、我國房屋買賣合同定金違約可以退嗎?

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定金退還為:買方違約不能要求退還定金的,賣方違約可以要求退還定金。根據《民法典》規定,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買方交納了定金的,如果是買方違約的,不能要求退還定金。如果賣方違約的,要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雙倍返還定金條件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

如果想要定金罰則得以實現,那麼定金合同就必須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於主合同,為擔保債權實現而設定金錢權利義務關係的從合同。也就是説,定金的產生、變更和消滅都是依賴於主合同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定金合同作為從合同是不能獨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屬於實踐性合同,即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才會生效。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定金合同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呈現,口頭上的約定是無效的。

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證雙倍返還定金的罰則能得以實施。

2、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要有因果關係

違約行為或合同未能實現,不是導致雙倍返還定金的必然結果,只有二者同時具備且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事,雙倍返還定金的罰則方可適用。也就是説,如果存在因為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況,才能雙倍將定金返還給支付方。

3、存在違約行為

首先,定金罰則的前提是有違約行為的出現。這裏指的違約行為是根本違約行為,也就是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違約行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遲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種形態。出現這樣的違約行為,才能雙倍返還定金。

4、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

當然,根據第二點所説的,要想實現定金罰則,那麼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這是雙倍返還定金的基本條件。因此,如果想要獲得雙倍的定金賠償,那麼必然就要存在因為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應當注意相關的合同條款和合同違約等法律法規,避免在產生購房合同糾紛和出現違約情況的時候無法招架,從而損失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