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子可以買賣嗎
通常情況下的小產權房都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由於這些房屋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因此是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以及房產證的。換言之購買小產權房的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那麼法律是否允許購買小產權房呢?請大家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小產權房子可以買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的法律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税證等合法手續。既然不能辦這些手續,產權不完整,就可能會引發後續的一系列糾紛和問題,比如無法辦理繼承、無法對抗國家的徵地和拆遷、無法辦理抵押等。
當然,這並不是説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説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這些房屋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這是法律允許的。但這種情況並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嚴格意義上來説,這種情況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產權房。
(二)購買了小產權房該怎麼辦
如果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因國家不會發放產權證,這將導致以後對購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後果。應該如何最大程度來維護小產權房購買者的合法權益呢?根據不同的情況,購房者可以採用的措施如下:
1、如果已簽了合同但尚未取得產權證明,並且該房屋系在集體土地上建設,且購房者非當地居民,鑑於可能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退回已支付的購房款,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購買了當地居民的農民房或從他人手上購買了有產權證明的“紅證房”,房款已經支付且已經入住,但無法辦理過户的,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3、如果已經購買了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並取得了當地鄉政府頒發的產權證明或土地使用證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給有當地户口的居民。
4、如果是在建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項目,在委託專業機構評估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之後,則應當按照現有的土地管理規範,完成土地徵用手續,並按照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定手續報批,採取可能的補救措施。
從上文的講解中知道小產權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但通常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之間進行買賣,要是城鎮居民的話其實也是可以購買的,但是法律並不對這種購買行為進行保護。要是你就此產生了法律糾紛,不妨聘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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